許多時候,未夠一歲的孩子要探索世界,都會用自己可以控制到的觸覺,去滿足好奇心,例如:用咀舔、用牙咬、用手扔/扯/拍、用腳掂/踢…。孩子隨手拿起物品一扔,當中墮地發出的聲響,物品體積由近眼前的大,至扔遠後變為細,孩子都會覺得很有趣。至於大叫,只是表達能力未成熟,他想表示自己開心的訊息而已。
至於孩子慾求未滿足而哭鬧,父母抱起想安撫時,他用手去抓父母的面、頸、手臂,是在表達他的不滿情緒。如果孩子表示不滿而傷害自己或他人,父母必須立即制止。父母可以捉著孩子的小手,望著他,堅定地說:「不可打人!」
在孩子哭鬧時,如非危險傷害,建議父母不要即時去抱起他,意圖安撫。在孩子哭鬧不休時,父母倒不如安置他在一個安全角落,讓他先以眼淚發洩情緒,哭鬧完,就請他做先前要做的事就可以了。孩子太小啦,就算父母說道理,他也不會明白!孩子情緒高漲時,父母跟他說道理都也是徒然。孩子情緒平伏過來,才會依照父母指示去做好行為。
父母愛錫孩子,並不等同全然滿足他的任何訴求。父母經過思考下拒絕孩子,而換來他的哭鬧的話,也不用自責內咎,因為孩子在成長過程中,都要慢慢理解到,世界不是任由他為所欲為。父母在疼惜孩子的大前提下,幫助他學習自控,才是父母之道!
以上資料由「慈慧幼苗中心」教育主任‧資深註冊社工李淑輝姑娘提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