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次帶姪女去一間Playhouse玩波波池,朋友與3歲半的仔仔則玩積木,旁邊有數對父母與年齡相約的小朋友開心地砌積木,正當大家玩得興高采烈之際,我看見有位媽媽大聲地「指導」小朋友砌積木:「你咁樣砌會令下面啲積木跌晒㗎。」小朋友似乎不多理會媽媽,繼續拿起不同顏色的積木來砌,於是這位媽媽仍不罷休:「呢兩隻色嘅積木都唔襯,不如砌嗰隻色喇!」
小朋友同樣漠視媽媽的「好意」,專注地砌積木。後來媽媽加入「戰團」,與他一起用積木砌城堡,當小朋友拿起一塊長方形的積木作為城堡的頂部,誰知媽媽又發功,勸喻小朋友:「你知唔知城堡嗰頂部唔係咁㗎!」
當大家的焦點都集中在這對母子身上,突然間,小朋友一手推倒整座城堡積木,然後走到對面的朋友仔身旁,一起砌積木,並砌得非常開心。當刻,我看見那位媽媽一臉失望和尷尬,靜悄悄地收拾積木。
解說
遊戲可以建立親子關係、提升小朋友的創意和溝通等,父母應就不同目的,考慮當中所擔任的角色。
以上例子,媽媽以「遊戲操控者」的角色與小朋友玩遊戲,有很多意見及介入,小朋友覺得沒有興致,推倒城堡積木。媽媽如長期以這種方式與小朋友玩遊戲,無形中否定了他的努力,小朋友不能主導遊戲,沒有自主性,亦扼殺他們發揮創意;而且小朋友亦會覺得媽媽否定自己,更會影響親子關係。另外, 3歲的小朋友小手肌較弱,難以掌握操控積木,父母便可作為「遊戲指導者」角色介入遊戲,操控性會較強,過程中多給予一步步的清晰指示,甚至示範,讓小朋友掌握技巧。
如果父母希望與小朋友建立較平等的關係,並增加互動,可以作「共同遊戲者」的角色參與遊戲,期間詢問孩子的意願及互動討論,父母需要給予小朋友一定程度的尊重。年齡愈大,父母可多作「共同遊戲者」的角色。例如﹕5歲的小朋友說話及組織能力較強,父母甚至可與子女討論砌積木的目標及分工。
如希望小朋友主導遊戲,父母可以擔當「遊戲管理者」的角色,幫助小朋友佈置遊戲場地、準備道具等,整個過程由小朋友自己玩或創作,增加小朋友的自主性。而父母只會在旁描述或形容他們的行為,適時給予回應。例如﹕父母只形容「你將積木放上去」「你望住红色積木」。
父母可檢視自己平日與小朋友活動的行為,細心分析自己經常擔當什麼角色,再就以上三個角色想一想於遊戲活動時的角色定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