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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不當行為      指令要簡而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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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格管教 | 1至2歲,2至3歲,3至6歲

資深註冊社工黃家嘉姑娘(KaKa)提供

處理不當行為 指令要簡而精

16.03.2018

幼兒有時做出一些行為舉止,會被一般成人認定為「頑皮」、「不聽話」等,但家長又能否分辨出自己孩子的行為是否不恰當呢?而在處理幼兒不當行為時,父母知道箇中竅門嗎?

 

了解不當行為本質

當幼兒出現一些不當行為時,父母要先控制自己的情緒,辨別清楚做成不當行為的原因,尤其要了解幼兒發生不當行為的場合和時間,才能對症下藥,教導孩子,作出改善。例如幼兒在公園跑步是恰當的,但在餐廳內跑步是不恰當,因此,「跑步」不是一個問題,而於甚麼場合、人物、環境下跑步才會構成行為是否恰當。家長要先讓幼兒了解在適當的時間、地點進行適當的行為,才會減少他們不當行為的出現。

 

 

發出清楚精簡指示

當家長了解不當行為的本質後,便要向孩子說出指示。但很多家長都不為意自己說指示時的醜習,孩子繼而沒有執行,便錯怪孩子的錯。以下是父母說指示時常見的陋習﹕

1)      沒有眼神接觸

      有時家長不為意自己說指示時,以高高在上的姿勢或背對孩子說出指示。因此父母需與孩子面對面有眼神接觸,並叫他的名稱,引起他的注意,確保孩子清楚接收指示。

 

2)      只說負面指示

      很多父母一心急於停止孩子的行為,而直接說負面指示,孩子反而只會集中於不當行為,同時亦不知道當刻環境下的恰當行為。因此,指令要精簡、具體、正面,例如「在餐廳內要坐好。」,而避免說負面指令「唔好跑!」等。

 

3)      常問「好唔好?」

      這是父母常見的口頭禪,說「好唔好?」的目的是希望減少指令的感覺,增加孩子執行指示的動力,及尊重孩子。但父母有否注意「好唔好?」是否放對位置?如果指示的行為其實並沒有選擇的餘地,結果孩子說「唔好﹗」時,家長又要求孩子繼續做,會讓孩子覺得是假民主。因此,面對必須執行的指示,家長只需直接說出指示便可。例如﹕「我哋依家要食飯喇。」而非「我哋食飯好唔好?」。

 

家長說一個指示可能背後要經過如此多的分析及考量,開始時,家長定必覺得困難,可能有時需要停一停,諗一諗。但若果家長實踐多了,將心法內化並成為習慣,定必終生受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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