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至3歲幼兒仍然以自我為中心,當看到喜歡的東西時,可能會伸手去搶,這是常見情況。此外,幼兒在家玩樂的對象只有成人,而在公園的全是小孩,互動刺激也會較大,他的情緒較平時興奮亦屬正常。以下一些建議可供家長參考:
1. 即時教導:當幼兒搶別人的玩具時,家長要告訴他搶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,如果他因此而鬧情緒,家長宜先讓他冷靜,不用急於說道理。家長可嘗試帶他到公園一旁的長椅,請他冷靜。當他能夠冷靜約1分鐘後,稱讚他能夠做到,並邀請他返回公園繼續玩。
2. 訂立規則:帶幼兒去公園玩之前,跟他作出簡單的協議,如違反協議,就要承受一定的後果。協議例如:要準時離開公園、在人多的地方要慢慢走、問准其他小朋友才借他們的玩具等。適切的後果例如:取消茶點、減少玩耍的時間等。
3. 多加讚賞:當幼兒能做到協議時,家長要即時並具體地讚賞他。例如:「你懂得先問准小朋友才借那個波來玩,媽咪欣賞你﹗」但當他違反協議時,家長必須給予事先說好的後果,例如:「剛才時間到了但你不肯離開公園,今天的茶點要取消了。」即使孩子因此而鬧情緒或求請,家長也要堅持,讓他學習遵守規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