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兒只有18個月大,認知能力正慢慢發展,對身邊事物開始有少許認識,但理解能力有限,未能完全明白成人的意思,加上他未能有效地用言語表達感受和需要,當遇到不如意事情,如跟堂兄搶玩具、媽媽未能陪伴時,他就會用咬人、哭鬧、叫喊等方式來示意。以下有一些建議:
體諒孩子需要:幼兒年紀尚小,對於生理、情感上的基本需要,包括肚餓、想睡、想玩、想要媽媽陪伴等,家長應多加體諒,並盡量滿足。
處理不當行為:幼兒年紀小,未能明白成人所講的道理,但家長可以用簡單的方法告訴他咬人或發脾氣哭鬧是不當行為,例如,家長可以做一個較明顯的痛苦表情,並說「很痛呀」,讓他知道家長不喜歡這種行為。家長也可嘗試用手勢要求幼兒「停止」、「安靜」等,若他能安靜下來,家長可以做一個讚好的手勢,讓幼兒慢慢明白咬人、哭鬧是否對的。
協助表達感受:幼兒用咬人、哭鬧來表達情緒,家長可嘗試觀察他的表情、眼神動作、語氣等等,然後用說話幫他表達,如「堂哥搶了你的玩具,你不開心。」透過父母說出他的感受,幫助他舒緩情緒,並慢慢學習以說話來表達感受和需要。
幼兒年紀尚小,需要家長多給耐性和時間來教導他認識和控制情緒,家長加油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