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個月大的幼兒開始走路和說話,慢慢建立自主能力,也會嘗試測試自己的界限,加上他們較自我中心,會因應喜好行事,抗拒不喜歡的事情,甚至發脾氣或做出不當行為,這都是常見的表現。對於幼兒的不當行為,我們有以下建議:
體諒孩子:幼兒年紀尚小,言語能力尚在發展,加上未能控制情緒,遇到不如意事情會發脾氣,需要家長包容和諒解。很多時候,孩子的脾氣反映了他們未被滿足的需要,例如肚餓、疲倦、身體不適、缺乏安全感或操控感等,家長應體諒孩子並適當地予以滿足。
冷靜情緒:當幼兒發脾氣時,家長應設法幫助他冷靜,例如一起深呼吸、數數等。但要注意,情緒不會一下子消失,家長宜給孩子時間去冷靜,同時避免進一步刺激他的情緒,如有需要,可以把幼兒帶離現場。
學習拒絕:幼兒用打人、大叫等不當行為去回應家長,家長可以慢慢教幼兒用一些簡單的動作或說話來表示拒絕,如揮揮手或說「不要」,這樣可以減少他因發脾氣而打人的不當行為。
正面指示:家長表示愈叫幼兒不要做某事情,他愈要做。我們建議家長多用簡單、正面的指示,例如幼兒喜歡在人多的地方跑,家長不宜說「不要跑」,因為這樣會令他想起「跑」,反而愈叫愈走;家長可以說「要慢慢行」,盡量減少用「不要」、「不准」等字眼發出指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