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個月大的幼兒,語言發展仍在起步階段,難以用言語表達不滿及情緒,因此會較容易用直接的表達方式發洩情緒,例如:打人、破壞物件等。很多家長都會詢問孩子原因,孩子其實也難以回應。
家長可以多回應孩子情緒及行為動機,協助孩子表達,以舒緩其情緒。例如:「你唔見咗件玩具所以好唔開心。」當孩子出現打人情況,家長應保持冷靜,可先給予清晰正面指示:「請你放低對手。」如果孩子仍繼續,家長可用手按着孩子雙手放下,並且讓孩子知道你的感受,例如:「你咁樣打我,我覺得好痛」並配合認真嚴肅的表情表示你的感受,讓孩子更清晰了解。有需要時,家長也可以給予冷靜空間,讓孩子先自行慢慢冷靜下來。當情況重複發生,孩子便慢慢會明白打人是不恰當及傷害別人的行為,情況會逐步減少。
另一方面,父母可多與孩子談話,鼓勵孩子說話,尤其可多教導孩子情緒詞語,例如:開心、不開心、嬲、驚等,讓孩子學會多用語言,少用動作來表達情緒。"講道理"對於18個月大的孩子未必太有效,但父母仍可以用簡單淺白解說打人是不當,爸媽不喜歡孩子打人。當孩子逐漸長大時,再加入對錯和沒禮貌等觀念以讓孩子學習恰當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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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資料由慈慧幼苗教育主任‧資深註冊社工黃家嘉姑娘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