歲半左右的孩子,未懂控制自己情緒和用清晰言語表達,許多時候,就會用最原始的方式 - 攻擊 - 去表達自己的不開心、不滿、想有人理等情緒。父母想跟他說道理,他的理解能力未臻成熟,亦會出現似懂非懂的情況。而且孩子太細,亦未必理解冷靜區的真正作用。
若有其他孩子一齊時,孩子們各自玩,而囝囝感覺沒人理,就可能出現扔玩具,想引人注意的行為。父母可以嘗試教導囝囝如何跟其他孩子玩,相信可以減少他出現大力扔玩具的情況。
而當孩子大力扔玩具,父母卻跟他說道理,他反而會以為此舉是可攫取別人對他的關注而加遽不當行為。首先,如果父母留意到孩子做好行為時,就必須立即給與關注:「囝囝細細力咁同表哥一齊玩具,好乖啊!」父母此刻給孩子的關注,是強化他做好行為的動力。假如孩子做出不當行為,例如:尖叫、攪小動作,在安全情況下,父母可以毋須理會他。若然孩子扔玩具,父母就需要即時沒收玩具,暫時終止他的活動,讓他坐在一旁,待他安靜後,才讓他繼續玩。
謹記,孩子若然出現任何傷人、傷己、破壞的情況,照顧者必須立即制止,用行動向孩子清楚表明 – 打人/扔東西是不可以的。要哭鬧,就給他一個安靜角落,安全情況下,毋須理會他,哭鬧過後,給孩子一張紙巾抹眼淚,請他自己扔垃圾,讚賞他的好行為,再請他做剛才要做的事情 - 收拾玩具、繼續跟表哥細細力玩玩具。囝囝太細了,父母不斷跟他說道理,他也不會明白,倒不如強化孩子做好行為。
以上資料由慈慧幼苗中心教育主任 (資深註冊社工)李淑輝姑娘提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