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孩子大發脾氣、尖叫、躲在枱底…就可以令身邊的人就範,家長這個就範的回應,就會給孩子一個清晰訊息 – 只要她這樣做,就可以為為所欲為 – 家長回應會不自覺地強化孩子不斷作出這樣情緒失控的行為。
三歲左右的孩子在情緒失控,大吵大鬧時,在安全情況下,將孩子安置在一個角落,家長毋須陪伴身邊,只須在附近留意她的安全,更不要即時跟她說道理或責難,給她時間和空間哭鬧個夠,直至她安靜為止。孩子哭鬧完,遞給她一張紙巾,請她自行抹眼淚鼻涕,然後自己扔垃圾,家長讚賞她扔垃圾的好行為,再請她做剛才未處理的事,例如:發脾氣扔玩具,就請她好好收拾玩具;發脾氣不吃飯,就請自己過來食飯。
當然,在孩子安靜後,家長可以教導她如何適當地表達和疏洩情緒,以替代大吵大鬧的方式,例如:坐在一旁哭、直接用咀巴告訴身邊人,她不滿的地方…等。
孩子在家學習到適當的情緒處理,自然會在外邊世界應用。所以家長在孩子還未上學的時間,決心一點,積極去處理和教導她,而不是避免家嘈屋閉而「買她怕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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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資料由慈慧幼苗中心教育主任‧資深註冊社工李淑輝姑娘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