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孩子在家中早已有靜靜坐下來看書的習慣,父母帶他上圖書館,他自然很少會出現滋擾性行為,可是孩子兩歲未夠,要求他在圖書館那樣安靜的環境下,做著靜態的活動,他躁動不安的情況,是可以理解的。
此外,孩子在圖書館將圖書當玩具般來扔,父母阻止,他自然亦會鬧情緒!不過須先理解,孩子撒野打入的情況,是否只是在圖書館那樣安靜的環境中發生,還是在平日,他遇到任何不如意,就會打入來宣洩情緒?如果是前者,父母就避免帶年幼孩子去圖書館了;如果是後者,父母就要教導孩子,打入以外,其他更適當宣洩情緒的方法,例如:在冷靜區嚎哭、搥咕臣等。
同時,孩子打人的情況,是否只在媽媽身上發生,對其他人甚少出現動粗的情況?還是,孩子情緒激動時,就會慣性打人洩憤?如果孩子只針對媽媽攻擊,媽媽就需要留意到,親子關係是否太疏離,孩子不喜歡媽媽,或者,媽媽在管教孩子時太寬鬆,一味說教,而沒有堅定管教原則,用孩子自承後果的方式處理,而令孩子欺負媽媽。
當然,孩子一旦出現傷害、危險、攻擊的行為,就算力度有限,父母必須即時制止,而不是絮絮不休地警告、說道理、教訓…父母制止的行動,是清楚讓孩知道,打入的行為是不被接受的。父母可捉著孩子的小手,望著他,堅定地說:「不可打人!」孩子仍然情緒激動的話,就安置他在一個安全的角落,讓他哭個夠,期間,父母毋須跟他解釋或教導。當他安靜後,父母可以讚賞他,然後請他做正面的行為就可以了:「你可以安靜到,真叻!好啦,請你將玩具收拾在玩具箱!」
父母愛錫孩子,絕不是任由他為所欲為,適時的提點和管教,才能使他逐漸成為一個懂得自律和控制情緒的人。